“医闹”自酿苦果!邵东警方依法打击拘留1名违法人员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博学)因丈夫在医院做完心脏支架手术后死亡,死者家属便到医院进行“医闹”,辱骂医护人员,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近日,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中心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了1名参与医闹的违法人员。
9月17日17时许,罗某以其丈夫在邵东县人民医院做完心脏支架手术后死亡为由,身穿白色丧服,携带纸钱,跑到人民医院新内科大楼门外燃烧。经工作人员多次劝说后,罗某仍不听从,又赶到位于五楼的心血管科拍桌子吵闹,并出言辱骂医护人员,持续时间长达一个小时。
罗某的行为导致该科室的工作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邵东县公安局对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我国是法治国家,对医疗事故纠纷有专门的法定处理机构与法定程序。发生医疗纠纷时要通过正规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聚众闹事等非法、极端方式。个别当事人视法律于不顾,信奉“医闹”,向医疗机构施压,这样,不仅无助于问题的依法解决,构成违法犯罪的还将会受到法律追究。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其中重点提及要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并明确了在医疗机构内发生这八大行为皆为犯罪,必将严惩!
犯罪一:依法惩治聚众打砸、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财物,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犯罪;
犯罪二:依法惩治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违规停尸、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犯罪;
犯罪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
犯罪四: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妨害传染病防治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
犯罪五: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犯罪。
犯罪六:从严惩处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
犯罪七: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
犯罪八: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挑拨医患矛盾,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