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一渡水司法所巧用情理法调解一起意外死亡事故纠纷

【时间:2017-08-31 16:4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邓斯语【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文德勇 邓斯语)8月29日,新宁县司法局一渡水司法所成功调处一件意外死亡事故纠纷,为两家人化解了矛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当地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许。

8月28日下午4时许,新宁县一渡水镇莲花村村民何某,到范家村开小卖部的王某家中串门。过了一会,何某内急,于是到王某家猪圈旁边的厕所方便,直到晚上7时,王某去喂猪的时候才发现何某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便急忙拨打了120及110。经医生现场认定,何某已无生命体征。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一渡水司法所第一时间联系派出所和村干部启动三调联动,安排干警前往现场维持秩序,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调解。因死者的妻子、女儿都在广东,只有其弟来到现场,而其弟提出要王某赔偿二十万以上,王某无法接受,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一渡水司法所长文德勇将《刑法》、《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找出来,结合何某的死亡情况,进行了详细透彻的分析:一、王某与死者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二、王某未邀请死者来他家,死者也未在王某家中进食过任何食物;三、死者去王某家中方便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知晓,王某不存在直接过错。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解释,终于做通死者弟弟的思想工作,但他表示“要等何某妻女回来才能做决定”。当时,已经是凌晨4时了,死者的妻子和女儿还在赶回来的路上,司法所工作人员便用电话与其妻女进行了初步的沟通。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与王某进行了一对一谈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王某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死者家属进行补偿。

8月29日上午11时许,死者妻子、女儿以及其他亲属几十人到达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家属的情绪,一边组织家属代表进行第二次调解。最后,下午2时许,当事人双方相互理解,各自让步,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王某补偿人民币叁仟元,一次性付清,死者家属不再追究王某的任何责任。

至此,连续作战17个小时以后,一起意外死亡案件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亡者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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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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