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妻子与人有染向"第三者"暴力索赔"精神损失费"获刑

【时间:2017-08-25 16:3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孙晓兰【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孙晓兰)因怀疑妻子谢某与伍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怒火中烧的廖某以此相要挟,暴力向伍某索赔精神损失费,终触犯法律,被大祥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8月21日,大祥区法院经审理,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廖某通过生活中的细枝末节,怀疑伍某与妻子谢某有染,为雪绿帽之耻,2017年1月7日,廖某驾车搭载谢某至伍某居住的小区门口,要谢某打电话约伍某出来协商。伍某上车后,廖某手持砍刀,要伍某就其与谢某的关系给个交代,伍某矢口否认。之后,廖某驾车驶至邵阳市与怀化市交界处的雪峰山山顶,将伍某强行拖下车,以三人从山顶跳下去同归于尽相挟,逼问其与谢某的关系,在伍某与谢某的劝说下,廖某情绪稳定下来,驾车沿高速公路返回邵阳,途经洞口县境内一高速公路安全岛时,廖某再次情绪爆发,持砍刀划伤伍某的脸及左手臂,廖某要求伍某赔偿8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伍某被迫同意先付4万元,剩下的4万元打欠条,按照廖某的要求,伍某联系朋友转账3万元到廖某指定的银行卡中,另通过微信转账1万元给谢某。廖某在4万元到账后,要伍某打了一张4万元的欠条,随后驾车返回邵阳,在邵阳南站附近让伍某下了车。

大祥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赔违法所得,取得了被害人伍某的谅解,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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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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