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7月邵阳市高速交警部门处罚“一次性记12分”严重交通违法1754起

【时间:2017-08-24 09:0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宋三刚 肖栋 杨叶媚【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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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宋三刚 通讯员 肖栋 杨叶媚)8月22日,湖南省高警局邵阳支队公布一组数据:今年1至7月,全市高速交警部门共处罚“一次性记12分”的严重交通违法1754起,主要为准驾不符、遮挡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等。

今年5月17日,驾驶人黄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行驶至洞新高速武冈西收费站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高速交警现场查获。黄某承认,他驾驶车辆在洞新高速北往南方向的6km+520m处超速36%,实速达每小时136千米。因担心被拍挨罚,他在高速公路上将实际车牌最后一个字用贴牌变造成“H”,使得车牌号变为“湘E76HLH”。由于变造机动车号牌,高速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5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对其超速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像驾驶员黄某这样,驾照一次性被记12分的情况,并不少见。据介绍,今年1至7月,全市高速交警对1754起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理。其中,现场查处497起,电子监控查处1257起。从驾驶证类型来看,C类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的最多,占50%以上。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中,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遮挡机动车号牌、使用和伪造机动车号牌等是主要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那么驾驶人应当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满分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将记分消除。如果是A类、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还将面临降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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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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