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法院龙溪铺法庭微信调解七小时 当日立案当日撤

【时间:2017-08-04 11:1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刘繁荣【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繁荣)“庭长,我自愿撤回对李某的起诉,现将撤诉申请书通过微信发送过来,原件明日将通过顺丰快递寄过来,谢谢您……”7月24日22时15分,新邵县法院龙溪铺法庭庭长李基文收到了陈某的微信留言,以及陈某通过微信提交的撤诉申请书。至此,一场僵持了多年的婚姻纠纷,在李基文巧用微信调解7小时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协议,原告自愿向法庭撤诉。

7月24日下午,一位满面愁容的女子快步走进了李基文的办公室。“法官,我要立案,我要离婚……”女子话语十分急切。“你别急,有事慢慢说。”李基文在安抚女子情绪的同时,接过了她手中的材料。

原来,新邵县巨口铺镇陈某与该镇李某于2005年12月12日在新邵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婚后,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僵持了多年。在今年春节大吵了一场后,两人处于分居状态。陈某无法忍受这种婚姻,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事尽量协商处理,特别是关于女儿的抚养和抚养费的问题……”李基文看了陈某提供的材料后,给陈某提建议并做其工作,但陈某认为自己已无法与李某沟通,坚持要求法院立案审理,李基文遂依法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

立案后,李基文根据陈某提供的信息,将陈、李加为自己的微信好友。陈某离开法庭后,李基文与李某取得联系,告知陈某已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李某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以便法院向其发送立案法律文书。李某情绪十分抵触。根据李某当时的心态和陈某的想法,李基文建了一个微信群,将自己和陈某、李某拉入该群,组织陈某、李某在群里畅所欲言,协商处理。

陈某、李某在当日下午协商时分歧较大,特别是关于女儿抚养和抚养费的问题,两人争议很大。晚饭后,李基文又继续组织两人在微信群里协商,并适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进行思想、心理疏导。直到晚上十点,经过反复、耐心地做工作,两人终于就女儿抚养的相关问题协商好。晚上10时15分,陈某向法庭申请撤诉,并通过微信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25日上午,李基文依法为他们制作了撤诉裁定书。26日下午,李基文收到了陈某通过顺丰快递寄的撤诉申请书原件,同时向陈某寄送了撤诉裁定书,此案和谐结案。

据悉,龙溪铺法庭近年来通过与当事人建立微信群,组织当事人沟通、协商,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2起。近日,该庭还特意将该庭便民工作微信群的二维码,打印在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上,在立案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给当事人提供了咨询与协商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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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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