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大新镇“三调”联动化纠纷

【时间:2017-07-19 17:27】【来源:岳波 邓婷【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岳波 邓婷)7月13日上午,新邵县司法局大新司法所与大新派出所、双龙村调委会联合调处成功一起因土地纠纷引起的聚众斗殴纠纷。

5月24日下午,大新镇某村村民易某灿和易某晴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不久,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儿子闻讯赶回家,两个年轻人又因此事再起冲突,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一方挨了打,不服气,遂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欲找对方报复,因邻居劝阻,双方才没有造成进一步的冲突和伤害。

派出所接警后到达现场进行处置,要求各当事人把受伤人员送医诊治,调查目击者,对参与打架人员询问,固定有关证据,等伤情稳定后再处理。6月中旬,派出所到村里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十分激动,均认为自己没有过错,调解未成功。由于这件打架纠纷牵涉人数较多,在当地影响较大。派出所向镇政府汇报后,分管领导决定启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由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村调委会一起调解此事。正式调解前,各部门调解员开了碰头会,了解有关情况,商量纠纷解决关键,并形成调解方案。正式调解当天,简单调解程序走完后,双方当事人仍然互不相让,情绪激动。调解员首先向当事人双方讲解法律有关政策,指出他们的行为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然后经过耐心地调解和教育,法理交融,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数十人参与的聚众斗殴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调解就是调解员通过法、理、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导,能够用调解的方式处理好矛盾纠纷,是最可取的。当案件性质较复杂且极易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时,面对此类案件,调解员事前一定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该纠纷,商讨调解方案,掌握主动权,及时稳控局面,合理运用调解手段,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司法所在此温馨提示:有纠纷,找调解!产生纠纷时,要保持冷静,采取正当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激化矛盾,否则不止矛盾纠纷难以解决,甚至将会触犯法律从而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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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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