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遇微信好友借钱 要认准“原装”

    【时间:2017-07-10 09:4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罗玉莹 通讯员 王谱江)换了头像、微信资料,冒充好友的名义向两人共同的微信好友借钱,得手后就将对方的微信删除。日前,邓某某就利用这样的方式作案五次,骗得人民币144000元。7月4日,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邓某某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邓某某现年45岁,常年无业在家,整日留连赌场,开销巨大。2017年1月,他在使用微信时突然想到,可以冒充好友通过微信向两人共同的朋友借钱。于是他将自己掌握的一微信号资料改成与好友王某的一致,更换了头像,复制了部分朋友圈,然后在微信上以王某的名义添加两人共同的好友,模仿王某的讲话风格与对方聊天,在取得对方的信任后,以王某的名义向对方借钱,得手后便将对方微信删除。案发时,邓某某共作案五起,合计骗得人民币144000元。

    邓某某的诈骗方式并不是个例。市民唐女士是名“微商”,经常和朋友在微信上有金钱往来。微信上加的好友多了,鱼龙混杂,就出了乱子。“有人假装是我,加了我的好友,和他们聊了一段时间后,就提到了借钱。”唐女士介绍,好在朋友谨慎,打电话向她确认,才没被骗。

    冒充微信好友行骗的新型诈骗方式日益猖獗,据悉,仅2017年6月,国内至少有39人遭遇到这种骗局,被骗金额达67万余元。

    对此,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遇到有人使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借钱时,务必要打电话核实对方身份;如遇到汇款、转账等要求时,最好通过见面的方式核实确认;实在不便见面的,打款时一定要打到借款人名下的银行卡,切不可轻信对方,将钱打入对方提供的其他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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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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