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时间:2017-06-29 15:3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梁瑞银 陈小娟【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梁瑞银 陈小娟)6月27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授牌仪式在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室举行。仪式由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黄光荣主持,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少林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邵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志昌、县文明办主任艾云出席授牌仪式。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朝洪表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来之不易,是邵阳县委、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县文明办的大力指导,全院干警齐心协力、持之以恒抓创建、提水平、抓创新、求发展的结果,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以创建“全国文明标兵单位”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刷新文明创建新高度!

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少林代表邵阳市委宣传部对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获得全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表示祝贺,并就该院如何继续做好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抓常态:要树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创建理念,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二是做表率:作为邵阳县两家全省文明标兵单位之一,要在全县文明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三是抓软件:要通过抓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司法水平和公信力。四是保底线:要切实抓实抓好两年一次的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复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争创全国文明标兵单位。

随后,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黄光荣宣读了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表彰决定,邵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少林为邵阳县人民检察院颁发了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的奖牌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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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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