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山门司法所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积案

【时间:2017-06-14 08:5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向君 向书勇【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向君 向书勇)6月7日,洞口县山门镇一起拖了一年多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山门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画上句号。

2016年5月,洞口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松坡社区建房,施工中导致相邻住户尹某的房屋出现裂缝、基脚下沉等损害。事情发生后,尹某因房屋受损赔偿问题与洞口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生争执,尹某于当年6月向山门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为及时化解该纠纷,司法所接案后先后两次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勘探,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但因双方赔偿意见、赔偿方式分歧太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调解中止。

由于矛盾根源没有找到,尽管山门司法所曾先后八次做双方的劝说和解释工作,终因事实无法认定还是不了了之。尹某一直认为其房屋受损是开发公司在建房过程中挖掘基脚太深等原因造成,同时以开发公司无诚意、不愿意赔偿其损失为由多次到工地阻工。开发公司认为尹某的房屋受损是其房屋自身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发生纠纷后,黄泥江派出所和山门司法所到现场做工作,事态缓和。

为防止纠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发生,司法所建议双方找一家有房屋评估损害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经山门司法所的再三做工作,矛盾双方同意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所对房屋受损原因和损害程度进行鉴定评估,鉴定费由尹某先垫付。

鉴定结论出来后,司法人员组织双方就赔偿标的进行第二轮协调,但因赔偿标的差距太大,双方又不欢而散。6月7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说服和教育双方当事人,于当天下午6时达成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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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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