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藏匿查封铲车 规避执行被罚

【时间:2017-06-08 15:57】【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贺力平【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力平)一“老赖”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忽视法院裁定,藏匿法院查封的铲车拒不交出,不仅没有规避执行,而且因小失大,付了执行款还被判了刑。6月7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8月,在原告岳某、姜某与被告罗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岳某与姜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罗某所有的一台山东临工某型号铲车进行了查封,并对罗某做了查封笔录,告知其查封期间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2015年9月,双清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罗某支付岳某、姜某货款28万余元。2016年2月,岳某、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罗某擅自处置被法院查封的山东临工某型号铲车,拒不交出。法院遂以罗某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向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移送侦查。被告人罗某到案后,对自己藏匿的山东临工某型号铲车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罗某与岳某、姜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将私自藏匿的铲车交出,并作价15万折抵部分货款。岳某、姜某对罗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转移藏匿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鉴于被告人罗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将其所藏匿的铲车交出,并作价15万折抵部分货款,有悔罪表现。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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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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