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博学)自开展“狂飙行动”以来,邵东县公安局按照“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的方针开展工作,主动出击,重拳打击全县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邵东警方在八一路成功抓获2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大大地净化了社会风气,赢得了群众好评。
6月4日,邵东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八一路某处有人卖淫嫖娼。随后,110处警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细心排查、周密部署,果断出击,将某无名按摩店内正在进行情色交易的李某群、谭某春抓获。
经审讯,李某群(女,40岁,四川成都人)和谭某春(男,38岁,邵东简家陇乡人)2人对其在八一路某无名按摩店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谭某春因嫖娼被邵东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3日,李某群因卖淫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李某群因怀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普法小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