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杨舟 周良威)自2016年8月全省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以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稳步推进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市司法局共抽选人民监督员37人次,办理监督案件17件,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16件。在参与案件监督过程中,人民监督员都能充分履行职责,严格行使监督权力,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发表监督意见,确保了监督实效。
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保障
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中之重来抓,联合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新华任组长的邵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司法局也明确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责任人,为顺利推进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在我市人民监督员的数量及分布、选人条件、选任程序、上届人民监督员的留任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联合制定了《邵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在后续工作中,形成了“资源共享、及时沟通、定期反馈”的工作联系机制,确保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既符合工作实际,又能取得实质成效。
严格选任,确保队伍质量
为确保选任人员的科学性,市司法局主动与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沟通,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名额分布问题,在充分考虑到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确认89名人民监督员,年龄最大的63岁,最小的25岁。他们当中既有法学专家学者,又有具有丰富阅历的乡镇、村居代表;既有机关干部,又有自由职业者代表;既有工商企业的管理者,又有个体经商户代表;既有广泛的代表性,又兼顾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连续性。为确保选任公开,我市充分利用全市各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加强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的宣传;各县(市、区)司法局采用户外广告形式,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深入到最基层中大力宣传。经过半个多月深入细致地宣传发动,全市共有290多名各界代表通过自荐或组织推荐的形式报名参与选任。市司法局严格按照确定名额、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公布名单等规定环节进行选任。经过组织考察,公示、公告等程序后,最终组建了一支由89名成员组成的人民监督员队伍。
规范管理,增强监督实效
今年1月20日,市司法局召开了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暨初任培训会议。市司法局给每名人民监督员发放了全省统一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制作了人民监督员工作证,向每一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并组织参加任职宣誓,增强其使命感与荣誉感。
在案件监督评议工作的过程中,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有联系、有带队、有引导、有安排,保证了案件监督评议过程的畅通有序。不管是参与案件监督评议还是参加其他检务公开活动,均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数要求,按照“随机抽选、以老带新、履职回避、律师参与”的原则,由市司法局统一从89名人民监督员中随机抽取确定人选。以“随机抽选”确保履职机会平等,以“以老带新”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以“履职回避”确保监督评议公平公正,以“律师参与”便于释法解疑,确保了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