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桂红 潘帅成)2016年以来,市公安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有关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符合公安工作规律的公安民警绩效考评体系,在政治、经济待遇和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引入KPI关键绩效、负面清单、三维考核等先进理念,建立以民警岗位职责为基础的“一网考”工作机制。2016年底在市区公安机关试运行后,2017年3月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一网考”。通过充分发挥“一网考”的目标引领、跟踪问效和鞭策激励作用,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76%,破案率、治安拘留率、刑事拘留率同比分别提高103.48%、128.16%、87.90%,在民警中营造了风正气顺、劲足效高的干事创业氛围。
下考一级两级评鉴
由于公安机关队伍大、人数多,机构设置较复杂,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也不尽相同,如何科学考核民警的工作业绩一直是困扰公安队伍管理的难题。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参观学习找差距、调研论证摸实情、分析讨论定模式,最后,在“为何考、考什么、怎么考”的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找准了路径。按照“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坚持“考核权和管理权相一致,实行下考一级”,市局以局属各部门、各县级公安机关以所、队、室、中心等基本建制单位组织实施。这样,基层单位既可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的设定个性化考核指标,又为基层领导带队伍、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为真正发挥“一网考”在破解领导难管、队伍难带、工作难推的“三难”瓶颈中的作用,最大限度保证考核的客观公平,市公安局将“一网考”的主体分为考核人和审定人,考核人为民警的分管领导或直接领导,审定人为民警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既赋予了基层领导干部一定的考核权,让最熟悉了解民警的人对其进行考核,也可有效防止因个人偏见等原因导致考核结果的不公正。同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成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分类设置网上考核
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是“一网考”工作的关键,为切实改变以往主次不分、繁琐复杂、工作量大等问题,市公安局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清晰明确、便于操作的原则,将考核指标划分为三个维度:关键指标考“绩”,实行量化记分考核,引导民警抓住重点、优先完成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维稳安保等核心工作目标;鼓励指标考“能”,实行加分考核,引导民警在完成调研创新、争先创优、学习培训等指标的同时,注重提升能力素质,实现可持续发展;督查指标考“德、勤、廉”,实行扣分考核,引导民警为民服务、遵规守纪、加强修养,实现全面发展。同时,可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或队伍管理中倾向性问题,每月可以补充完善考核指标,合理调整加、扣分分值,支持灵活多变的考核要求。
按照提高考核工作效率,简化考核工作程序,降低考核工作成本,避免增加民警工作负担的思路,市公安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依托公安内网和业务系统,建立了民警岗位绩效考核系统,实行网上考核。并与警务综合平台的执法办案系统、社区警务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政工信息系统等业务数据对接,最大限度的实现了数据自动关联和抽取,做到自动计算、每天更新。同时,提供实时查看和数据分析等功能,尽量减少民警工作记录和考核数据的手工操作,用“电脑”代替了“人脑”,实现了“人在干,云在算”的目标。
排名评定奖优策劣
按照鼓励大多数、警醒极少数的思路,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将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总评,实行百分制记分,基本分为80分,加分设20分上限,扣分不设下限。月度考核每月统计公示,年度总评得分为年内月度考核平均分,均按考核单位实行全员排名。年度总评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实际参加考核人数3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名额,60分以下或者符合规定情形的为不合格等级,其他的为合格等级。同时,结合公安工作需要整体作战、相互配合的特点,将个人绩效考核与单位绩效评估进行捆绑,大力倡导团队协作精神。
为体现民警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市公安局将“一网考”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职级评定、职务与职级并行、民警加班补贴直接挂钩,作为后备干部推荐、岗位人才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目前,三区分局和局属各部门在2016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按“一网考”年度考核排名实施评定,加班补贴按年度总评得分对等折算发放;在各单位呈报的年度工作立功受奖民警中,有12名民警因“一网考”年度考核成绩排名靠后而被取消资格,有6名民警因连续3个月考核成绩排名倒数后三名而调整工作岗位。通过真抓、真考、真用,真正让想干事、干成事的民警在政治上获得优待、在心理上找到平衡,让那些不想事、不干事的民警思想上受到触动、行为上引起警觉、职位上感到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