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法院助力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辉鹏)近日,城步法院出狠手、下重拳,连续两天公开审理宣判了两起环境资源案件。分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分别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000元。这是该院近年来根据全县生态环境现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和主导性,为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一个缩影。
城步属全国重点林业县,全县林地面积329万亩,占县域总面积的83%,并坐拥省内第一个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丰富,是重要的珍稀动植物保护地和种群繁殖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心存侥幸,以杀鸡取卵的方式造成环境资源的大量破坏,严重威胁着城步生态环境及经济的长远发展。仅2016年移送至法院的环境类刑事案件就有12件。其中,滥伐、盗伐林木案件7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件,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件,非法狩猎案件1件。
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进程中,城步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涉及资源环境的各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遏制破坏资源、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适时开展法制宣传,以案释法,努力增强公民对生态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为提升城步青山绿水环境资源优势,增强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生态容量,推进城步绿色发展、建设幸福城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