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存隐患 施工人跌落应赔偿

【时间:2017-05-31 10:3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刘飞轮【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飞轮)5月29日新邵县司法局雀塘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外墙施工人意外从脚手架上跌落死亡的纠纷。

5月26日14时左右,新邵县雀塘镇乔亭村民罗某话(死者)在为其亲弟弟罗某生新房外墙施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致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到司法所反映,认为脚手架存在安全隐患,出租人刘某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特申请调解。司法所接到申请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到事发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进一步了解,脚手架是罗某生以2100元从隔壁的大石村刘某处租赁,且由刘某负责安装,事发时罗某话正站在6米高的脚手架上进行屋檐压顶作业,因身材较瘦小须踮起脚尖导致失去重心,而脚手架出租人属农村个体出租,既没有搭设资质,也没有根据当时施工情况加高一层和装防护栏。

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司法所通知相关当事人到雀塘镇乔亭村委会人民调解室主持调解,在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和现场证人陈述后,根据《侵权责任法》、脚手架搭设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纠纷进行解讲,明确建房房主罗某生、死者罗某话、脚手架出租人刘某三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和责任。刚开始,刘某认为是建房房主罗某生和死者罗某话没有通知要加高,自己没有责任,坚决不同意赔偿,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后经过二天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终于签订协议并赔偿到位,而对于建房房主罗某生的赔偿,由于是亲兄弟,已由家庭内部协调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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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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