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墓失火被拘役四个月

【时间:2017-05-26 09:1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曾旭辉 罗庆群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字体:

【案情回放】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罗庆群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2016年4月2日,被告人彭某与家人前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城南社区王家冲山场给已故的母亲扫墓,不慎引燃了墓边的茅草,火势迅速蔓延,致使王家冲山场,庄稼村一、二组公山过火,烧毁灌木林地7.1公顷,荒山11.3公顷。案发后,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违反森林保护法规,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导致森林资源被破坏,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一审遂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拘役四个月。

【法官说法】

不少地方清明祭扫活动中依然保留燃香点烛、鸣鞭炮、烧冥钱等习惯,给森林安全埋下了隐患,导致烧山毁林甚至人员伤亡的后果。扫墓者在祭祀过程中应注意用火安全,用火后仔细检查,做到人离火熄,避免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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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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