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伐林木 锒铛入狱

    【时间:2017-05-19 10:0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案情回放】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罗庆群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期间,周某伙同伍某(已判刑)等人三次到城步苗族自治县青界山国有林场干洞山工区“毛栗坪”山场盗伐林木,累计盗伐杉树53株,共计立木蓄积31.5立方米。到案后,被告人周某如实供述了盗伐林木的事实,并退还了赃款6530元及赔偿被盗伐单位青界山国有林场人民币10000元。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规,盗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在共同盗伐林木犯罪中,被告人周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故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官说法】

    森林资源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资源,森林是地球的心肺。保护森林资源,杜绝滥砍乱伐,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丰富,盗伐林木的案件屡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破坏国家森林资源,而且触犯了国家法律,势必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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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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