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玲 陈小娟)近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民众举报,反映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违规多收取住院病人床位费。对此,邵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赶到县第二人民医院调查取证。经依法调查核实: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多收取了住院病人出院当天的床位费,对部分四人间病房的病人按三人间的收费标准收取床位费。
根据邵阳县物价局、邵阳县卫生局2015年4月发布的“邵价字[2015]9号”文件《关于调整邵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通知》规定:病人出、入院时间的计算方式为:一日之内不论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住院天数;一日之内不论什么时间出院,当天均不计算住院天数。住院床位费价格为:四人间及以上床位费12元/日,三人间25元/日,双人间30元/日,单人间50元/日。
邵阳县发改局在接到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立即成立检查组,对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以来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详细检查,查实该院2017年4月之前对部分住院病人多收取出院当天的床位费,住四人间病房的病人按三人间的标准收取床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