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惠芳)5月12日下午16时30分许,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塘渡口中队民警在白虎街路段设点检查,当执勤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湘E9**11的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陆身上带有酒味且眼神迷离、神情恍惚,经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李某陆涉嫌饮酒驾驶。
经查:李某陆(男,41岁,邵阳县塘渡口镇人)驾驶证已被注销且有吸毒前科,其驾驶的湘E9**11无保险,逾期未年检。后经民警对其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4.3mg/100ml,李某陆涉嫌无证、酒驾、毒驾,后嫌疑人李某陆被移交黄塘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吸毒后驾驶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驾驶、反应、辨识和身体协调能力明显下降,会有方向感、距离感和时空感的错乱,严重的甚至出现幻觉,发生事故的风险倍增,一旦酿成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