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起纠纷 北塔区茶元头司法调解促履行

【时间:2017-05-08 09:1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陈贻贵【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陈贻贵)“有句老话,叫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孙某欠我的钱很久了都不还,我去找她那么多趟,可她就是不还钱。我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请司法所帮着协调解决一下。”5月5日上午,北塔区新滩镇街道兴隆村村民卿常娥走进茶元头司法所,向所长刘双富寻求帮助。

事情还要从六年前说起。几年前,通过一位朋友介绍,卿常娥结识了家住大祥区城南街道梅子社区的居民孙某。2011年4月,孙想做生意,因资金不足,找到卿借了5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并签订借条。约定的一个月还款期限到了,卿向孙催要借款,可孙以无力偿还为由拖欠着,并再次协商约定还款期限。随后,卿多次找到孙催要借款,孙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

今年5月5日上午,卿在邵阳火车站旁过人行道时,看到孙在一家鞋店买鞋子。于是,卿走上前去,要孙还钱。孙说,她手头上没钱,一时没办法偿还。迫于无奈,卿找到茶元头司法所,希望通过司法所的帮助,要回她的5万元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这5万元我都是向银行贷的,每年必须支付6000元利息。”卿说。

为此,茶元头司法所所长刘双富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了解情况后,刘双富耐心地做孙的思想工作,指出欠债还钱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偿还。调解一直到中午1时30分左右,整个过程持续了三个小时。通过刘双富的耐心教育,孙的态度有所转变,同意协商解决债务。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与劝说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还款协议:孙同意在两个月之内归还欠卿常娥的6000元利息,并在一年之内还清5万元本金。

拿着还款协议书,卿常娥长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笑容。“6年来,我向孙某讨要欠款不下10次。她不是躲着我,就是说没得钱。要不是刘所长出面协调,我这笔钱就无法追回,太感谢他了!”卿常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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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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