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蔡越姝)4月20日10时许,邵东县佘田桥镇佘湖山村驻村辅警陈下村走访群众,在走访的路途中发现田间有几朵花开的格外妖艳,走近一看,他大吃一惊,这些花朵与罂粟极其相似,他立即拍下照片,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佘田桥派出所民警。
经民警辨认,那些妖艳的花朵正是“毒花”罂粟。随后,佘田桥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将在田间发现的11株罂粟一一铲除。
民警提醒,我国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种植毒花罂粟。《治安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八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达到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罚金或者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