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 自吞苦果

【时间:2017-04-14 10:00】【来源:邵阳新闻在线曾旭辉 罗庆群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字体:

【案情回放】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曾旭辉 通讯员 罗庆群 周盖雄 陈凌云 李丹枝)廖某喜好野味,某日又想吃野味,遂携带自制的电瓶灯、捕鸟网和蛇皮袋等工具独自前往隆回县屏风界候鸟保护区内猎捕鸟类准备用于食用。廖某共捕捉到了3只鸟,到次日凌晨1时许,廖某离开捕鸟现场,在返回家中的路上,被巡逻的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所捕捉的3只鸟及捕鸟工具自制电瓶灯、捕鸟网、蛇皮袋等被当场扣押。经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廖某所捕获的3只鸟为国家三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中1只活体是池鹭,2只死体分别是白头鹎和黄脚三趾鹑。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以自制强光灯引鸟和捕鸟网捕鸟的方法在隆回县屏风界候鸟自然保护区捕捉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廖某自愿认罪,县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因此,对被告人廖某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以犯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廖某抵不住对野味的诱惑,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捕鸟,且情节较为严重,故应当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在此法官提醒,切莫为贪口腹之欲而猎杀野生动物,以免触法犯罪。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刘茜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