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法院为160名农民工讨薪86万余元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嘉恒)“盼星星盼月亮,我们终于讨回了血汗钱,感谢法院,感谢!”。4月11日,邵东法院执结了一起涉160名农民工工资的民事执行案件。
上午9点,该院召开执行案款兑现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谭莉娜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育平,县人大常委会派驻法院监督员(申广明(组长)、孟喜加、莫能桂、申文平)、申请执行人代表等十余人参加会议。会上,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德全现场为农民工代表办理结案手续,将861900元案款交至5名农民工代表手中。
据悉,该案中姜某某等160名农民工一直在邵东县某箱包有限公司务工,该公司一直未完全支付农民工们的劳动报酬,并以经营困难为由一年又一年的推拖。截至2014年9月,共拖欠了农民工工资86万余元。辛苦工作数载,公司却拖欠工钱不给,160名农民工遂提起劳动仲裁,但未拿到工资。在此期间该公司法人刘某某携妻子潜逃至印度尼西亚,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2017年2月22日,姜某某等160人以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刘某某拖欠工资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刘某某支付他们务工期间的工资收入。该院认为此案系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虽被告法人代表刘某因构成犯罪判处实刑,但原告仍有权要求被告继续支付劳动工资,经法院判决,被告邵东县某箱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支付姜某某等160人工资861900元。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刘某某未按期履行,姜某某等160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17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且申请人数众多,该院执行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决定开辟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进。经查,邵东某箱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名下七层厂房因另案依法予以评估并拍卖,其拍卖所得预留87万余元用于优先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至此,拖欠近3年的160名民工工资861900元全部执行完毕。
该案件的执行,体现了执行局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以及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法律素养。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农民工的权益,而且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