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人民调解来解决我的麻烦事”

【时间:2017-04-07 15:3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岳波【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岳波)3月31日,经过5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潘某赔偿周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4000元,纠纷终于得以解决。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大新镇栗滩村周某二十几年前因计划生育老屋被拆,一直居无定所,家庭经济条件较差,老屋宅基地地处泥石流多发地,不适合建房。根据扶贫政策,周某被评为该村易地搬迁贫困户。经镇政府、国土所以及村委会多方努力,在本村安排近100平方米的宅基地供其建房,并取得国土批复手续,周某也按照当地征地补偿单价补偿了潘某相应土地款。2016年底,房屋修建完成。考虑到房屋周边复杂地形且有安全隐患,周某在没有与潘某事先商量的情况下,在管业范围之外潘某的土地上修建防护工程。同年12月27日,潘某获悉后携带工具赶到现场想要拆除,周某父子对其阻拦,双方发生言语冲突,潘某就电话喊来亲戚和朋友帮忙,双方再次发生言语以及肢体冲突,场面十分混乱,各有一人受伤,共花去医药费近万元。

大新镇地处新邵山区,地形复杂,平地资源非常宝贵,村民对土地十分看重。村民因建房导致民事纠纷多有发生。因此,广大村民在土地问题上,要更加谨慎,有理有据进行活动。村民在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情况下,也要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聚集人手采取打伤他人等非法手段,既没有解决本来的问题,反而扩大了问题,徒增烦恼和代价。

此案之前是由大新派出所处理,后一方当事人了解到派出所有工作人员与对方当事人是亲戚关系,担心调解的公正性,进而申请大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主动申请变换调解员的现象,一方面说明人民调解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群众懂得程序合法的重要性,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值得大大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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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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