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消费者权益审判庭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邵阳新闻在线讯(记者 陈星 刘波)3月30日,邵东县消费者权益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2年,邵东县的黄先生等22名消费者与一房地产公司的杨某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将购房款交付杨某。可是,杨某在与22名消费者签订合同后,将房屋交付给消费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致使黄先生等人的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
黄先生等人知道杨某抵押房屋的情况后,依法对办理抵押行为的银行进行起诉,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银行对杨某的抵押权,但杨某仍不履行合同义务。
22名消费者向邵东县消委投诉,请求帮助维权。邵东县消委在经过数次调解仍然没有结果后,依照自身职能,对22名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支持消费者向邵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邵东县人民法院接到邵东县消委和22名消费者提出的立案申请后,立即启动“快立快审快执”程序,对该案件进行受理,对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3月30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在新组建的邵东县消费者权益审判庭对该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22名消费者的诉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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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