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园芝)夫妻一方借钱用于赌博或偿还赌债,债权人请求夫妻另一方还款能否得到支持?近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新邵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借钱还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周某因沉迷赌博先后多次向邵阳某公司借款一百多万元。后因周某没有偿还能力,邵阳某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与其配偶罗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开庭时,罗某提供检察院的起诉书等书面证据,证明周某欠该公司的一百多万元均用于赌博,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
新邵法院经审理认为,合伙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而周某借款均用于个人赌博或偿还赌债,不是合伙的借贷关系。且罗某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周某所借借款用于个人赌博和偿还赌债,并非用于共同生活开支或者共同经营,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罗某不应承担共同偿还之责,对邵阳某公司要求罗某共同偿还周某所欠借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邵阳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才出现文章开头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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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