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邓泰清)古时我国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种礼节,称为六礼。收入当今社会未再沿袭过于繁琐的婚礼流程。但家住隆回县高坪镇的蒋某(女)与家住新邵县迎光乡的袁某(男)的婚姻过程却似乎太过草率,以致结婚未得半年就闹上法庭要离婚。
蒋某与袁某均系有过离异经历的80后。由于两人住所相距不远,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通过玩手机微信“摇一摇”相识,并开始废寝忘食的网聊。相识不到一周,双方开始拖儿带女的同居生活。同居一周后,两人一同到民政部门扯了结婚证。婚后,随着双方彼此增进了解,毛病缺点也更多暴露,两人开始相互抱怨对方,经常发生争吵,并开始分居生活。结婚半年不到,两人几次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均因故未能达成协议,蒋某遂诉至新邵县人民法院要求与袁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与袁某两人婚前缺乏接触,彼此性格了解也不够,双方对闪婚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结婚太快往往不懂得珍惜,不懂得彼此退让和感恩,遇到点事儿就一味地指责和抱怨。但是,婚姻不是儿戏,夫妻间的问题需要结婚后两人多宽容和忍让对方的缺点和错误。既然当初选择了结婚,就要敢于担当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最终判决不准予两人离婚,并极力帮助蒋某与袁某挽回这段岌岌可危的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