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检察院荣获“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时间:2017-03-14 16:1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宁金金【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宁金金)近日,洞口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是获奖单位中唯一一个来自检察系统的单位。

近年来,该院党组坚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理念,“三学一促”深入推进。

领导带头,示范学

该院以创建“学习型班子”为核心,抓好班子学习并发挥“龙头”学习示范作用。一方面,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做到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一次一个专题,做到学前精心准备、学中认真参与,学后反思指导,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另一方面,鼓励撰写调研文章。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鼓励班子成员带头通过上门走访、集体座谈等形式,深入调研,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近三年来,该院干警共发表调研文章30余篇。

全员参与,多样学

多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深入部署安排,大力营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浓厚氛围,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三年内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20余场次;组织、参加各类知识竞赛20余场次;开设“青年讲堂”、“洞检讲坛”、“道德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定期不定期地上课;组织开展出庭观摩、案件评比、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宣传调研等岗位练兵活动;举行演讲赛、辩论赛、征文赛等多种趣味性学习;开展“弘扬抗战精神·共筑洞检明天”的红色教育;强化“检察文化”的感染,与省检察官文联联合举办“检察官文化下基层暨春节联欢晚会” ;创新方式,充分利用手机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转发、推送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检察工作动态,同时在内外网上专门开辟 “学习园地”,提供理论学习、案例学习、法律法规查询阵地。

创优环境,保障学

一是建章立制,优化软环境。先后制订完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日常学习规章制度20余项,逐步形成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长远发展的考评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改善条件,优化硬环境。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建立和完善图书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及远程视频会议室等硬件配置,并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基本实现人手一台电脑,满足干警学习需求。

学以致用,促发展

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该院上下呈现出学习、练兵与工作紧密结合的新气象,干警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明显提高,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该院有4名干警获研究生学历,有4名干警正在攻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湖南大学联合培养的法学(律)硕士研究生(双证班);有1人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有1人考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有20人考入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或其他政法部门。近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干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技术工作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市“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刘茜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