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法院开辟绿色通道为“半边天”维权

【时间:2017-03-08 09:3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贺力平【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力平)“法官为我们妇女撑起了‘保护伞’,我不仅成功取得了小孩的抚养权,而且前夫在外欠的钱我也不负偿还责任,现在是一身轻,真的太谢谢法官了”。3月6日,刚领到民事调解书的杨某感激地对双清区法院法官说。

杨某与丈夫陈某于2007年结婚,2008年生下一个女儿。2012年,陈某来到邵阳市区做生意,杨某与丈夫聚少离多,感情日渐破裂。2014年,两人分居,但未办理离婚手续。2015年,陈某与其他女性同居并育有一子。不仅如此,陈某还在外赌博,欠下肖某10万元钱。现在杨某与陈某和好无望,遂起诉要求离婚。在审理过程中两人都表示愿意离婚,但对小孩的抚养权和10万元的债务处置持不同看法。法官为不改变小孩现有的学习、生活环境,从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多次做陈某工作,陈某同意小孩由杨某抚养,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法官又找到案外人肖某,肖某也毫不隐瞒地说,自己知道杨某夫妻间感情及陈某另行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借给陈某10万元钱杨某是不知情的,且也没有用在家庭开支上。法官又从法律及维护妇女权益出发,做陈某和肖某的思想工作,陈某和肖某达成了协议并履行完毕,杨某与陈某的离婚纠纷也调解结案。这是双清法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双清法院坚持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保护,依法为“半边天”撑起“保护伞”。对性侵妇女及拐卖妇女等犯罪加大惩处力度,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全方位考虑妇女诉求,对照顾子女较多、一心扑在家庭上的妇女,在离婚时加大对其经济补偿力度;对因男方有“第三者”、家庭暴力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提高对女方的赔偿数额。在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等经济纠纷案件中,重点保护和照顾外嫁女、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拆迁补偿款分配权。在延伸服务上,加强巡回开庭、法律咨询等,积极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反家庭暴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

该院还对困难的妇女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对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妇女主动联系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近三年来,双清法院每年审结涉及妇女权利的案件600余件,为妇女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36万多元,开展面向妇女的法制宣传活动4场次,巡回审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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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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