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法院为民解忧赢民心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孙志辉 贺舒婷)“感谢新邵法院为民做主,我才能拿到赔偿金,真的非常感谢!”2月14日,孙老伯手捧赔偿款,热泪盈眶地对新邵法院执行局法官说道。
据悉,孙老伯(简称孙某)长期在新邵某煤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作,但该煤矿直至关闭,也未为孙某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2014年4月16日,孙某经市疾控中心诊断为煤工尘肺贰期。2014年12月2日,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评定孙某的工伤为伤残四级。2015年7月2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孙某与煤矿股东刘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赔偿孙某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一次性残疾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共计220000元。之后,刘某一直未支付赔偿款。孙某在百般无奈之下于2015年9月24日申请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措并举,催促刘某履行赔偿义务。2016年1月13日,刘某向孙某支付了赔偿款159500元。之后,刘某一直躲避执行,长期未见踪影。为维护公平正义,执行法官叮嘱孙某:“刘某一有消息赶紧通知我。”2月14日,正在吃中饭的执行法官接到孙某的电话,立马奔赴刘某家中,将其逮个正着。经执行,孙某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除去刘某曾支付的159500元赔偿款,由刘某再向孙某支付55000元,并当场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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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