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宁县法院先予执行 农民工领到工资

    【时间:2017-02-06 09:3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吴桂菊)1月22日,来自长沙、重庆等地的9名农民工,在绥宁法院法官的帮助下,终于领到了他们工作一年的血汗钱。9名农民工对绥宁法院为他们减诉讼费、帮他们拿到工资感激不尽。

    2015年11月2日,陈某等9名农民工随被告曾某晖至湖南长隆置业有限公司绥宁长隆综合大市场项目部工作,至2016年12月14日,9原告仅从被告曾某晖处领到一些基本生活费,多番讨薪无果后,9原告于2017年1月17日向绥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该起案件后,为了能让农民工尽早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法院分管领导和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案件被告曾某晖、湖南长隆置业有限公司绥宁长隆综合大市场项目部,与其协商解决此事,给他们讲明利害关系,在法官的多番协调努力下,最终为9名农民工先予执行工资599600元。 



    分享到:
    责任编辑:刘茜
    2020-2021 © 版权所有
    湘ICP备09029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