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法院执行惠民暖心

【时间:2016-12-06 14:56】【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青梅 侯赞)“真是太感谢你了,帮我送来了救命钱。”肖某群握着邵东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育平的手激动地说。

肖某群为邵东县黑田铺镇圳玄村村民,曾为湖南省金谷子箱包公司员工,在2012年为该公司搬运行李时,因其乘坐的升降机出现故障而受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新邵陈家坊镇刘某明为该升降机的销售者、安装者和维修者。在三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肖某群将金谷子箱包公司及刘某明诉至邵东县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金谷子箱包公司和刘某明分别承担赔偿款40%( 46.9万元),肖某群自负20%。判决后,金谷子箱包公司及时赔付了大部分案款,但刘某明却迟迟未履行执行义务。

因刘某明家庭生活并不富裕,该案承办法官多次约谈刘某明均未果,案件迟迟未能得到很好解决。姜育平知晓这一情况后,在承办法官彭卓的配合下,多次主动约谈刘某明,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肖某群等方式,讲事实,摆道理,终于于近日促成二人达成协议,由刘某明一次性赔偿肖某群20万元,该案到此告一段落。

考虑到肖某群卧床不便,姜育平和彭卓不顾冬日严寒,及时将赔偿款20万元送到了肖某群手中,随后又陪同肖某群丈夫到银行存好钱才安心离开。在返程时,才出现了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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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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