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检察院为涉嫌抢夺罪的聋哑犯罪嫌疑人请手语翻译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罗晓舞 胡立高)“我只是接送下朋友抢包,没有动手,不算犯罪吧?”杨某(化名)打着手势说。近日,湖南省邵东县检察院以抢夺罪对聋哑犯罪嫌疑人杨某依法提起公诉。考虑到杨某抢夺意愿并不强烈,无前科劣迹,且系特殊群体,邵东检察院以最低量刑幅度对其进行量刑,法院采纳建议,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5月13日晚上,杨某骑电动车载朋友张某(化名)到邵东县百富路三完小幼儿园附近的小巷子。张某趁路人陈女士不备抢走她的手提包后,跳上杨某的电动车。陈女士大声呼叫,这时,杨某的电动车没电了,张某扔下包跳车逃跑,杨某推着电动车逃跑被群众当场抓获。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考虑到杨某是特殊群体,为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在讯问时聘请了邵东特殊学校的陈老师为手语翻译。杨某一见到陈老师就特别激动,原来杨某在手语学校学习时曾听过陈老师的课。通过陈老师的沟通与翻译,检察官了解到,杨某有妻儿,抢夺犯罪意愿并不强烈,以为只是帮忙接送一下朋友抢夺,不算犯罪。后检察官与杨某家人联系时得知,杨某曾在正规的特殊学校进行过系统的学习,能识字,还有过工作。
考虑到杨某是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才犯罪,被抓后认罪态度好,又是特殊群体。检察官当庭请求法官对杨某从轻处罚,法院采纳建议,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杨某家人为其缴纳了2000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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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