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检察院依托“两大系统”推进“互联网+检察”信息化工作

【时间:2016-12-01 09:4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江文平 邹伟光)在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下,新邵县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推进“互联网+检察”信息化工作。目前该院全面实现了电脑网上办案,并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通过互联网广大群众发布案件信息,开拓了案件信息公开新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办案平台,首先由案管中心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受理”功能对案件及各类法律文书进行网上录入,所生成的案卡通过“分案功能”流转各业务部门,承办人按照网上既定的办案操作流程,实行网上办案。办案过程中制作的法律文书均按流程设计完成,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依据权限严格审批把关,进入诉讼程序的下一环节。网上办案有利于强化内部监督,案件管理中心依托网上业务系统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考评,对承办人的办案流程同步监控,对即将到期案件预警、超期案件的核查,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是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展的基础上应运而生,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两大系统的齐头并进,势必有利于检察机关内部及广大群众的监督,有利于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电子信息化的时代,检察机关运用电子信息带来的便利,实现多媒体多功能转变,该院将进一步规范使用“两大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检察”信息化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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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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