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青春——邵东检察院青少年法律课堂再开讲

【时间:2016-11-12 16:1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 (通讯员 程赟)11月9日,天空灰蒙,邵东县第十中学的学生们却心中亮堂。“以前一直以为,满了18岁才需负刑事责任,现在才晓得,像杀人、放火这些犯罪,满了14岁就要负刑事责任。”高二学生小谢说,邵东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给上的法制课让她和同学们学了不少法律知识。

上午9时许,邵东县检察院专职委员廖弋飞、未检科科长谢楚珍带领青年干警雷桂香、侯银玉冒雨来到第十中学,向校长刘忠华、政教副校长尹学红了解了该校学生在校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并就如何提高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如何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

座谈会结束后,作为八年前毕业于该校的“大师兄”,侯银玉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频发的问题,结合自身办案实践,从刑法常识、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在校学生如何远离违法犯罪三个方面,向师弟师妹们讲述了一堂“接地气、有内涵、易吸收”的法制教育课。在讲授过程中,侯银玉充分引用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保护涉案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用典型案例告诉学生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后果、如何预防犯罪。课上,侯银玉引经据典、金句频出,“颜值”“洪荒之力”“香菇蓝瘦”等新鲜词为枯燥的法制课增添了活力。

授课结束后,检察官们来到教室,为同学们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积极活跃,同学们踊跃提问,向检察官们提出了有关刑事责任年龄、高考后专业选择、如何才能从事检察职业等问题,检察官们对每个问题都予以了贴心、详尽的回答,获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临行前,校长刘忠华向检察官们表示:“这样的课有价值、有意义、有收获,欢迎你们常来上课”!检察院专职委员廖弋飞表示,会将这样的青少年法律教育课堂制度化、常规化、长远化,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的犯罪预防功能,为邵东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这是继10月28日在邵东县职业中专开展“远离违法犯罪,构筑美好人生”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后,邵东检察院青少年法律课堂的第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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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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