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伙强行传销 致人坠楼获刑六年

【时间:2016-10-26 16:4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几名90初小伙企图通过搞传销发财,竟使用“美女计”骗来下线,结果致人坠楼死亡。10月25日,公诉机关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刘山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刘山河与张某(在逃)皆系广西籍90初小伙子,在张某领导下,发展了部分下线成员,他们结伙在邵阳市建设路一偏避叉巷租下一套私家住房,采取欺骗手段,不断骗来新人强行进行“洗脑”,实施非法传销活动。在张某的安排下,美女传销人员邓某专门在网上以QQ交友谈情说爱,“钓鱼”设陷骗人到邵阳市他们的窝点进行“洗脑”强推传销。2015年12月1日,邓某以谈对象幌子将外省的卿某骗入其传销窝点,被告人刘山河等在张某的安排下,迅即将卿某反锁拘禁于一个小卧室中,并强行暂时保管了卿的手机与随身财物。卿马上意识到自己受骗上当进了传销窝点,暗下决心逃离苦海。被告人刘山河与另一传销人员被张某安排随时跟盯着卿,睡觉都将卿睡中间,刘山河等紧睡两边。次日凌晨3时许,卿试探性地戳了戳睡两边的刘山河等,皆翻身背向了自己,见他们个个呼呼大睡,卿趁机轻轻爬起穿好衣服,找寻到唯一可逃生的出口就是卧室窗户,卿推开窗户马上身子在外趴抱着窗栏。因推窗的声音较大惊醒了刘山河等,刘劝阻卿不要逃跑。一心想逃离的卿身子下滑踩踏到下层楼的遮雨棚上,与无法承重的遮雨棚一起坠于四楼之下,尽管被及时送往了医院,但因伤势太重而抢救无效死亡。负有主要责任的张某、刘山河见之随即潜逃。今年6月,被通缉的从犯刘山河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对在逃的本案主犯张某尚在追捕之中。

【检察官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38条第1、2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67条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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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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