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打鱼机“丢”自由

【时间:2016-10-18 11:15】【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慧隆)家住湖南省绥宁县的苏某因贪玩“打鱼机”而输的身无分文,便打起了歪主意,欲抢点钱财吃饭回家。近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苏某因从广州打工回家途中在邵阳逗留期间沉迷“打鱼机”而至身无分文,数天粒米未进的苏某遂生出抢点钱财回家的想法。2016年7月4日20时许在邵阳市大祥区中心路附近转悠许久的苏某发现被害人呙某某拿着手机独自一人进入路旁的公共厕所,便尾随进入该厕,并持水果刀威胁呙某某将呙手中的手机强行夺走后迅速逃离,呙某某紧追不舍并大声呼喊“抢劫”,当苏某逃至邵阳市红旗路新华书店附近时被周围群众制服并报警,苏某将所抢手机退还给了呙某某,呙某某在反抗的过程中其下巴被苏某手中的水果刀划伤,经鉴定:被害人呙某某的伤情构成了轻微伤;经价格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33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并至他人轻微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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