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好邻居 最终被制裁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丽丽)胡某某在邵阳市大祥区经营私人诊所,与在隔壁经营杂货店的罗某、郑某某夫妇关系较好。2014年底,双方在一次闲聊中罗某讲到其子即将小学毕业,因没有邵阳市户口,就近到邵阳市十中就读比较困难。胡某某随即主动提出可以帮罗某“搞定”小孩读书的事情,并提出要8000元跑关系,此后胡某某多次催促,郑某某于2015年5月3日在胡某某经营的便民诊所交给其现金人民币8000元。此后不久,胡某某离开了邵阳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2016年5月1日,胡某某在南宁火车站被当地警方抓获。2016年5月16日,胡某某家人代为其归还了人民币8000元,并取得罗某、郑某某的谅解。
近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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