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法院法官倾情调解 速达协议促和谐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孙志辉 贺舒婷)西方法谚有云“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当前被执行人失信,逃避执行问题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触及法律底线,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而提高执行效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必须充分发挥调解的积极作用。10月8日,新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黄国芳,通过数次调解工作,成功执结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
据了解,肖某红与周某玲系夫妻关系。2014年2月26日,肖某红以做生意为由,向周某借款10万元,约定2015年元月10日还款。2014年3月25日,肖某红再次向周某借款5万元,约定一年归还。借款到期后,周某多次催促肖某红还款,但其拒不还款。法院判决后,肖某红和周某玲仍拒不偿还借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5年4月27日,周某向新邵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黄法官要求肖某红和周某玲履行法律义务,但肖某红和周某玲以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为由,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为尽快实现周某的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黄法官迅速查封了肖某红、周某玲共同所有的房产。同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避免冲突的升级,黄法官不辞辛苦,辨法析理,数次组织调解工作。2015年5月11日,周某与肖某红、周某玲在黄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肖某红、周某玲承诺分期偿还借款。直至今年10月8日,肖某红和周某玲按和解协议如期向周某偿还了全部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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