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检察院源头治理问题鉴定 助力公平公正司法

【时间:2016-09-22 10:3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阮毅 刘明宇)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是指侦监、公诉等部门在进行证据审查的过程中,涉及鉴定证据内容的,为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交由具有法医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审查,通过对鉴定证据的严查细审,提出专业意见,协助侦监、公诉等部门更好的处理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是检察机关进行业务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可以更好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防止矛盾的激化。

  从2014年起,湖南邵阳县检察院基本实现了全院案件涉及法医类鉴定证据审查全覆盖。该院技术科2014年完成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129件,审查出存在问题的鉴定43件,占总数的33%;2015年完成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149件,审查出存在问题的鉴定44件,占总数的30%;2016年1月至8月完成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67件,审查出存在问题的鉴定31件,占总数的46%,如下表所示:

  针对近三年来相关鉴定证据存在问题的比例居高不下这一问题,2016年9月,该院技术科对全院2014年至2016年存在问题的鉴定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发现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集中表现在鉴定人未签名鉴定、鉴定人跨范围执业、不按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导致鉴定意见不具唯一性等多个方面。该院技术科在向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汇报后,通过电联的方式向邵阳市司法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反映,得到了邵阳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指派了司法鉴定管理科的同志,对相关司法鉴定所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明确该所存在鉴定人未签名鉴定、鉴定文书编号不规范、鉴定书分析说明不详细、鉴定文书格式不规范、鉴定人跨范围执业、鉴定引用标准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会鉴多个方面的问题,并对该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处理结果向我院进行了反馈。

  此次邵阳县检察院技术科充分发挥了技术性证据审查的作用,通过整理分析、反映问题,使邵阳市司法局及时处理整顿了相关司法鉴定所,从源头上对涉及法医类鉴定证据存在问题比率过高这一问题进行了治理,确保了今后该院承办的案件中涉及法医类鉴定证据的准确性,为该院更好的公平公正执法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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