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合谋利用微信盗钱被判刑

【时间:2016-09-17 14:29】【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雷桂香)随着现代化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手机支付功能的普及,几乎人人都在玩微信。通过绑定银行卡,动一动手指就可轻松转帐付款,给人们的日常出行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微信被盗,骗钱失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2016年9月8日,邵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禹某、容某因盗窃他人微信账号里的13900元钱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宁某原本系同学关系,玩得非常好,相互知道彼此的微信账号和密码。2016年5月初,刘某得知被关在看守所的宁某微信账号里有13000多元钱,遂起了贪恋。刘某与禹某、容某商量将宁某微信里面的钱转出来。5月19日下午,刘某、容某在喝奶茶时,借用奶茶店老板的儿子魏某的手机,并用宁某的微信号加了魏某的微信。17时许,刘某趁刚从看守所出来的宁某去理发店的途中,借故拿走了宁某的手机登陆其微信并获取支付验证码,随后将宁某微信里的13900元钱转账到魏某的微信上,再由奶茶店等候消息的禹某、容某通过面对面转账的方式,将钱转到禹某的微信上。第二天宁某报案。三被告人以为谋划周密,不会被查到。公安机关通过微信后台查询服务及技术侦查,抓获三被告人。事后刘某的亲属赔偿了宁某9000元钱。

  邵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禹某、容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了盗窃罪。法院经审理,当庭作出判决,认定三被告人盗窃罪名成立,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的罚金。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就此提醒广大微信朋友们:第一,微信账号、登陆密码不要随便告诉他人;第二,请勿将存有较多现金的银行卡绑定在微信上,他人借用手机时,问清缘由,多留一点心眼;第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警告大家切勿以身犯险利用微信进行盗窃、诈骗,还是踏实做事,真诚交友才能“愉快地玩耍”。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