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巨口铺司法所与镇矛调中心通力合作化纠纷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王强)8月23日,一起耗时一年多的合伙纠纷在新邵县巨口铺司法所、镇矛调中心的调解下圆满划上句号。
当事人黄某波与陈某良原本共同经营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因经营纠纷,该客车于2015年3月停运至今。期间,黄某波诉诸法院,请求撤销合伙协议,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该镇高家坳村会计刘某获知事件缘由后,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会同当事人村书记黄某、村专职调解员唐某,建议镇矛调中心主动介入,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激化。
调解员认为:双方僵持至今,箭弩拔张,随时可能引发暴力事件,加之车辆停运,损失不断扩大,该案的调解宜早不宜迟。于是调解员当机立断,一方面请村干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合法公允的解决方案。纠纷双方到场后,经过数小时的“拉锯战”,黄某波同意退出合伙协议,陈某良同意支付数万元转让款买断客车经营权。下午二时许,纠纷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今年,巨口铺司法所、镇矛调中心、各村村委通力合作,在县矛调中心及镇党委政府的指导支持下,主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