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用妹妹身份证办理护照 女子因多次偷越国(边)境被判刑

    【时间:2016-09-02 16:33】【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袁愈鹏  陈良晔)为达到出国务工及旅游的目的,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一名女子冒用其妹妹的身份证骗领护照,最终因偷越国(边)罪境获刑。近日,该案件在城步法院开庭审理,一审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2008年7月15日,被告人肖某持其妹妹的身份证和自己的照片等资料到城步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护照。在此后的四年时间里,肖某共26次持该护照出入澳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务工及旅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冒用他人身份出入境,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鉴于肖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法院综合该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此,办理护照必须使用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骗领护照,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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