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执行法官巧解“心锁”破僵局

【时间:2016-08-12 16:3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孙志辉 贺舒婷 )“了结这件事,我也松了口气。”8月10日,家住新邵县大新乡林场村的被执行人孙某某如释重负地说。 

  据了解,2015年6月15日,周某某受被执行人孙某某雇请到邹某某家安装三楼的栏杆,当天中餐时喝了酒。下午3点钟左右,周某某在安装栏杆时从三楼坠下,当场死亡。后经法院判决:孙某某、段某某共同赔偿周某某的妻子龙某某等三人187482.4元;邹某某、刘某某共同赔偿龙某某等三人90127.7元。但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某、段某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龙某某于2016年3月1日向新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孙某某总是以家有三子需抚养,家庭经济负担繁重,无钱赔偿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至此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为打破执行困境,并考虑到孙某某的家庭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调解工作,一方面义正言辞地告知被执行人:“孙某某如果你不支付赔偿款,我们就封厂抓人。”另一方面苦口婆心地劝道:“守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你愿意支付赔偿,龙某某对你的履行期限可以延长些,这样你就可以好好开厂做生意了。”

  经过三次调解,被执行人由最初的拒不配合到态度缓和,再到主动要求调解,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并与申请人握手言和。该案最终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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