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检察院批捕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涉案6000余万元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麻舒凝 邹伟光)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达64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损失。日前,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何某、李某和谢某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批准逮捕,同时启动纠正漏捕程序,成功追捕同案犯罪嫌疑人何某。
经查,朱某系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至2015年,因为没有交税,朱某担心在税务局领不到增值税发票,故明知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以其公司的名义接受深圳、东莞等三家公司(分别为何某、谢某、李某等人开设)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61份,价税达1800余万元。期间,朱某为赚取开票手续费,与何某(其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达成协议,由朱某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何某的公司,朱某从中收取10%的开票费用,先后共开具50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4600余万元。何某利用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报关出口,共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达594万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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