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盗窃民警手机 大胆窃贼被起诉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雷桂香)因与人打架,被告人郭某在派出所接受调解时,竟趁民警不注意,将民警手机盗走。近日,邵东县检察院对被告人郭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1日下午,被告人郭某在派出所刑警队办案大厅第一间休息室等待民警帮其调解矛盾。后被告人郭某来到旁边的第二间休息室,因民警罗某前晚值班在该房休息,将其一部三星note3手机放在枕头边,郭某趁机将其手机盗走。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150元。根据湖南省关于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一般盗窃行为,构罪标准为2000元。而被告人郭某于2015年4月25日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五日。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依照构罪标准的50%确定。被告人郭某的贪念之心最终使自己陷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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