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法院加班执行“擒”老赖 和解执结暖民心

【时间:2016-05-23 16:01】【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贺力平 陈欢欢)“你们放弃休息时间,凌晨就‘堵’在被执行人家门口,通过三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使我拿到了赔偿款,温暖了我这颗受伤的心,谢谢你们。”拿到执行款的李某对高兴地对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说。5月22日是星期日,当人们在家休息时,邵阳市双清区法院的干警奔波在执行的路上,并成功和解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朱某于2014年驾驶摩托车将申请人李某撞伤,由于朱某拒绝赔偿,李某便一纸诉状将其告到了双清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做出判决,判决由朱某赔偿李某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98000余元。但该案判决后,朱某没有履行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询,朱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外出打工,下落不明。

  5月21日晚,双清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朱某于晚上回家,第二天上午可能又要外出的消息。执行法官立即部署,安排人员凌晨5点就在朱某家门口蹲点守候。6点钟左右,当朱某穿着衣服开大门准备外出时,执行法官当即“堵”住朱某,并将其控制带回法院内。执行法官做其思想工作,让其履行判决义务,但朱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配合。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对朱某进行司法拘留时,朱某同意与亲属商量,通过与亲戚朋友的沟通,朱某借到了9万元钱。通过法官做工作,申请执行人李某也同意免除其余执行款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并不能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届满后,仍需承担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千万不能理解成法院拘留了,以后就不需要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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