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宁县检察院依法履职护航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16-05-05 10:32】【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成崔巍)近日,新宁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85000余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钱某等人批准逮捕。——这是该院开展“正风纪、强素质、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办理的又一起侵害小微企业利益的刑事案件。

      原来,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钱某得知某私人承包的小水库急需购买20000余斤鱼苗的信息后,便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蒋某分别从湖北仙桃市、湖南省益阳市等地采购5400余斤鱼苗装运至该水库进行交易。在买卖过程中,钱某等人多次人为分散受害人注意力,采取以少充多等手段进行诈骗。经清点,钱某等人虚增鱼苗18240斤,骗取受害人现金85000余元。

      “过去,因为私人承包经营小微企业的治安环境不好,强买强卖、诈骗等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挫伤了村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村村委会主任告诉笔者。现在,通过检察机关加大犯罪打击力度,这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据了解,今年来,新宁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在政法机关统一部署的“正风纪、强素质、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的各项要求,密切关注小微企业发展新常态,依法对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侵害企业财产、破坏企业生态秩序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有效净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环境。此外,该院还主动依托群众工作站,深入困难企业开展“一包双联”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务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截至目前为止,该院共接受法律咨询137人次,提供法律服务9人次,协调解决生产用电、薪酬纠纷等实际问题5个,为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身边有了检察官,我的心里特别踏实。”每次谈及此案,受害人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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