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法院三大举措加强公车管理

【时间:2016-05-03 16:0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建民 瞿冠科)“五一”小长假刚过,城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全院公车入库、使用情况情况进行了检查,该院所有车辆于4月29日下午5点之前全部入库,“五一”期间,没有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发生。这是城步法院公车管理的一个缩影,近几年来,公车超标、公车私用、公车浪费成为多地纪检监督部门和媒体曝光的热点。为了杜绝车轮腐败,城步法院加强公车管理,尤其是加强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公车管理,有效杜绝公车管理使用中的违纪现象发生。

  建立严密健全的管理制度

  落实本院制定的车辆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公车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风。在车辆使用管理中,严格用车审批程序,但凡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报办公室登记后方能出车。严格实行车辆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人,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切实把车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强化日常管理

  不断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实行公车集中停放、统一保管制度,所有车辆在工作日和节假日一律统一停放于指定地点,所有车辆均由专人驾驶,办公室统一调配。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驾驶公务车辆到公共娱乐场所。

  严肃车辆使用纪律

  驾驶公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随身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必须遵守警灯警报使用规定,必须遵法守规、文明行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公车用于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准外借公车和号牌。不准带故障行车,不准开“霸王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乱停乱放,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让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疲劳驾车、超员、超速、违法行车和私自搭乘行人。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时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进行通报和曝光,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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