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检察院发起候鸟保护刑事案件巡回审判效果好

【时间:2016-04-11 09:58】【来源:邵阳新闻在线】【字体: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曾燕 邵迎艳)“打鸟也会触犯刑法,我们村里知道的人真的很少,希望检察官们多来我们林区宣传”,休庭时,几位老人恳切地向检察官邀请道。

  4月7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饶某、阳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该县五团镇中心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开庭审理。虽然大雨倾盆,依然有众多村民前来旁听。

  杨某,现年47岁;饶某,现年32岁;阳某,现年44岁,三男子均系城步县五团镇江头司村村民。2015年11月6日,三人相约在该镇牛角湾山场狩猎,捕获鸟类12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只,国家三有野生动物11只),被候鸟防护期正在巡查的森林公安干警等人员抓获。经过审理,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对自己不学法懂法表示惭愧和后悔,希望村民们引以为戒。

  随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饶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杨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这是城步县检察院发起的就候鸟保护刑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的首次尝试,旨在通过公、检、法、司、林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在捕鸟频发的林区审理候鸟保护案件,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林区群众保护环境、爱护候鸟的自觉性,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相关内容

分享到:
责任编辑: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动态消息 - 荣誉成绩 - 网站声明-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9-2023 © www.shaoyangnew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邵阳新闻在线 版权所有